PLr 和PL(摘自ISO 13849-1:2006)
性能等級 (PL) | 每小時危險 失效概率(PFHd)1/h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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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| ≥10-5 且 <10-4 〈0.001% 至 0.01%〉 |
b | ≥3 × 10-6 且 <10-5 〈0.0003% 至 0.001%〉 |
c | ≥10-6 且 <3 × 10-6 〈0.0001% 至 0.0003%〉 |
d | ≥10-7 且 <10-6 〈0.00001% 至 0.0001%〉 |
e | ≥10-8 且 <10-7 〈0.000001% 至 0.00001%〉 |
性能等級(PL)值用于定義控制系統的安全相關部分的能力, 以使其在可預見條件下執行安全功能。 另一方面,所要求的性能等級(PLr)用于實現每項安全功能 所要求的風險降低。 因此,控制系統的安全相關部分的性能等級(PL)必須高于 或等于所要求的性能等級(PLr)。
所需性能等級的確定(PLr)
對于由控制系統的安全相關部分執行的每項安全功能,必須按照下列三個參數確定所要求的性能等級(PLr):

- 傷害的嚴重程度
- S1:輕微
S2:嚴重 (如不可逆的傷害和死亡) 
- 頻率和/ 或暴露于危險的時間
- F1:很少至不經常和/ 或暴露時間較短
F2:頻繁至連續和/ 或暴露時間較長 
- 避免危險或限制傷害的 可能性
- P1:在特定條件下有可能
P2:幾乎不可能

- 評價示例
- 下列情況: 中的PLr 應確定為“c”。
傷害的嚴重程度: 嚴重(S2)
頻率: 很少(F1)
避免的可能性: 可能(P1)